区属各校园:
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根据区文明办的要求,要求区属各校园必须做好以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相关准备。1、在校门口设立治安岗亭,标明报警电话。2、加强对本单位店面管理,绝对禁止出售“三无食品”,恐怖、迷信、低俗、色情的玩具、文具和出版物。3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、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。
同时做好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的排查梳理,详见《东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表》,并于2010年8月2日下班前将《东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表》上交局综治办。
东湖区教科体局
2010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