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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 >> 科技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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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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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全区科技发展规划,制订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负责指导全区学校科技教育和科技活动,开展全区青少年科学普及工作;负责指导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工作和系统老年科协工作;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,负责全区科技成果转化、科技保密、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等工作;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,开展防震减灾宣传、咨询、演练和培训活动;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;负责指导、协调全区各部门、区属各单位的科技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。
办公室电话:0791-886126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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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员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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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 文 副科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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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剑锋 科技科科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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